“马店孜镇孙刘村小刘庄南侧北团结沟有四处雨污混排口,我们把环保部门专业人员也请到了现场,帮助你们一起研究确定整改方案。”利辛县纪委监委督查组从“挑毛病”向“既督查发现问题又帮助解决问题”转变,对监督发现的水环境治理问题进行现场协调解决。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部署和安排,详实掌握县委“1号令”和河长制落实情况,利辛县纪委监委联合环保部门成立两个督查组,对该县西淝河、茨淮新河、阜蒙河“三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开展专项督查。
明确工作重点抓监督。专项督查为期四天,重点监督“三河”流域乡镇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是否彻底整改到位,是否对在辖区河道滩地、堤防、迎水坡等范围内种植农作物、堆放秸秆杂物、建设旱厕、污水直排、临水养殖、倾倒动物粪便及生活垃圾等问题,及时进行有效制止、清理整治,辖区内“三河”流域及各沿线支流是否存在“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督查组采取查阅资料、明察暗访、实地核查、走访群众等方式,对“三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情况开展全覆盖、无死角专项督查,精准发现问题,如实报告问题。同时联合环保部门成立整改督办组,针对督查发现的49个问题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加强业务指导,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制度,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截至5月底,已完成整改26个,正在督促整改23个。
强化结果运用抓落实。协调联动环保部门将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纳入对乡镇综合考核重要内容,旗帜鲜明地奖优罚劣,对因整改工作落实不力、被上级通报批评、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乡镇和个人,酌情扣分、降位直至“一票否决”,对推诿扯皮、落实不力、失职失责、不能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和个人,视情节轻重予以警示提醒、诫勉谈话或党纪政务处分,真正让干得好的“立起来”,让干得差的“动起来”。(亳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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