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组干部在巡察期间是否有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口大气粗等行为,工作餐是否存在接受超标准接待,要求上高档菜肴,工作日饮酒等行为……”这是巡察评估组在被巡察单位霍山县与儿街镇发放调查问卷,让镇村干部给巡察组“打分”的一个场景。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巡察工作能力,规范巡察组纪律作风情况,切实提升巡察工作质效,霍山县积极开展巡察“后评估”工作。
评估工作采取巡察组自评、评估组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察组通过填写《自查自评表》并撰写自查自评报告的形式开展自我评估;评估组到被巡察单位通过召开会议、发放调查问卷、个别座谈等方式,围绕巡察期间执行“六项纪律”、遵守保密纪律、落实其他制度规定等情况给巡察组“打分”,进行全面“体检”。
“这种角色互换的方式很好,我们真正感受到了被监督的压力,也是更好地开展巡察的动力,一定要把工作做好,让县委放心、群众满意。”霍山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肖平说道。
评估有效勾勒出了巡察组工作期间的轮廓,全面掌握各巡察组巡察的工作质效情况。每轮评估结束后,及时将“后评估”工作情况形成报告并进行公示,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对巡察组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作为巡察干部奖惩、任用的重要参考,更好促进巡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坚决防止“灯下黑”。
截至目前,霍山共对县委第十一轮、第十二轮17个被巡察单位开展了巡察“后评估”,共个别谈话91人次,发放并收回调查问卷192份,征求到意见建议24条。
“打铁必须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正人必先正己。我们通过‘一巡一评’,着力破解‘如何监督监督者’的问题,筑牢制度的‘笼子’,有利促进巡察组工作更加规范化,推动巡察干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能力,锻造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巡察干部队伍,为高质量完成巡察任务打下坚实基础。”该县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六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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