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六安金安:“123”打通村级“毛细血管”激活监督“神经末梢”

时间:2021-03-08 09:2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以前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或多或少存在履职不规范,群众理解不够等问题,现在我们能干什么、怎么干、干的怎么样,有了这个管理办法,履职就更有底气和动力了。”六安市金安区中店乡南乡村纪检委员表示。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委员作用,推进村级党风廉政建设,日前,六安市金安区纪委监委和金安区委组织部联合出台《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管理办法(试行)》,就队伍建设、履职内容、考核考评等方面作出细化规定,为村(社区)纪检委员履职提供坚实保障。

建强一支队伍。乡镇(街)纪工委协助同级党(工)委加强对村级纪检委员拟任人选的考察,把好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原则上在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中共正式党员中选任,并需了解和掌握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村情、熟悉“三资管理”等,目前全区331个村(居)全部配齐331名村级纪检委员,同时其中已有13名村级纪检委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细化两项考核。按照“日常履职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的要求,规范对村级纪检委员的登记管理和综合考核。乡镇(街)纪(工)委加强对村级纪检委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履职不力及时约谈提醒,形成日常考核结果。年度考核采取总结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和了解核实等方式,结果以等次形式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履行三员职责。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委员的监督“前哨”作用,明确村级纪检委员在乡镇(街)纪(工)委指导下开展工作,重点协助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行好“监督员”“信息员”“宣传员”三项职责,同时采取跟班学习、实践锻炼、专题培训、分期轮训和教育管理等方式,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截至目前,全区村级纪检委员共开展监督351次,组织学习宣传廉洁文化251次,协助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工作126次……”金安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村级纪检委员是监督执纪延伸至基层的‘触角’和‘先行军’,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探索优化机制,高质量发挥好新时代下村级纪检委员作用。”(六安市纪委监委)

相关新闻

新闻排行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