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4件8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追缴专项资金 326504元。”近日,滁州市南谯区纪委监委落实脱贫攻坚监督责任总体情况报告正式出炉。
滁州市南谯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重要论述精神,立足监督首责,精准执纪问责,注重查案治本,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多点发力,全程跟踪督办。按月排查线索,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台账。设置举报邮箱,公开举报电话、制度和程序等,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域覆盖、上下联动”信访举报工作网络,结合巡察督查、专项整治等,共核查处置问题线索34件,如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黄泥岗镇张浦郢村原村委会主任储某危房改造领域优亲厚友问题;结合六届区委四轮巡察,发现腰铺镇担子社区廉租房审核不严问题。
有的放矢,开展专项整治。紧盯突出问题开展整治,如针对危房改造、四好农村路、低保救助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产业扶贫补贴资金使用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开展“两项目三资金”专项整治,组织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道)和民政、残联、住建交通等部门开展地毯式搜索,核查处置残疾人“两项补贴”领域等问题线索4件46人,追回专项资金14.23万元。
精准执纪,提升办案质效。区纪委监委直查直办立案件和副科级以上干部问题线索14件。树立精准意识,发挥纪委常委会集体研判优势,防止拔高、降格、凑数等现象发生,组成案件评查组,围绕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定性量纪等对扶贫领域案件办理情况审查把关。交由各镇(社管中心)纪(工)委办理一般工作不力问题线索20件,全部落实乡案县审。举办村级纪检委员培训班,提升一线监督人员履职能力。
“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坚持抓早抓小,专项治理期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累计运用第一种形态‘红脸出汗’77人;对发出的每份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实情况全程跟踪督办,做细做实查案治本后半篇文章!”南谯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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