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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出台《实施方案》 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时间:2020-12-10 08:5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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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近日,黄山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具体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的实施方案》,明确6个方面监督重点和6项具体举措,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治监督,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实施方案》强调,开展政治监督必须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着力从政治上发现问题、审视问题,纠正和解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践行“两个维护”方面存在的落差、温差、偏差。同时,对标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关于政治监督的“四个落点”、省纪委《指导意见》提出的“六个聚焦”,对政治监督的事项作了具体细化,明确把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特别是把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政治要件,督促主责部门形成建立台账、专人盯办,会议传达、研究部署,调研督查、现场核查,定期检视、整改落实的工作闭环机制,加强对贯彻落实和相关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实施方案》对今年以来该市开展政治监督的一些有益经验进行了深入总结和提炼,特别是将“一事一清单”机制作了具体固化,要求构建“厘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边界,列出监督事项清单、明确专人督办、定期开展检查、督促推进落实”的制度机制。同时,规范了深化运用“三查三问”和“1+N”专项整治、推深做实政治巡察和问题整改、加强政治生态研判分析、把政治监督贯穿日常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和党内政治监督谈话等开展政治监督的主要方法和途径,强调与日常监督有机结合,不搞“两张皮”,重点提出“三个优先一个严格”,即在科学研判分析的基础上,优先处置反映政治方面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优先查处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问题;在推进标本兼治工作中,优先解决和整改政治问题;在廉政意见回复中,严格政治标准,不仅提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也对履行政治责任情况作出评价。

《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室组联动、纪巡联动,着力构建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既各有侧重,又密切配合的政治监督网络,推动政治监督与“四个监督”全覆盖贯通融合、协调衔接。同时,积极推动与人大、政协、检察、审判、司法等机关建立情况通报、建议征询、重大问题会商等沟通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此外,《实施方案》对于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能力,提出要着力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斗争精神、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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