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村级纪检委员工作职能,推动监督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近期,涡阳县制定出台《村级纪检委员管理办法》(简称《办法》),采取五项措施,推动村级纪检委员履职尽责。
坚持高位推进。《办法》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报县委同意后,以县委办名义印发,分总则、管理体制、任职条件、产生办法、工作职责、工作制度、责任追究、责任和保障、附则九个部分。
细化工作职责。聚焦“监督员”“信息员”“宣传员”职责,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10项具体工作职责,并配套建立学习培训、工作例会、监督报告、工作台账、工作保密、履职考评制度。
明确各方责任。突出加强对村级纪检委员统筹管理指导,明确县纪委监委负统筹管理责任、乡镇党委负主体领导责任、乡镇纪检监察机构负直接指导责任、村党组织负直接领导责任。
加强履职考核。制定村级纪检委员工作量化考核细则,采取季度考评、半年通报、年终总评的方式,定期对村级纪检委员履职情况实施考核,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
强化结果运用。考评结果与履职工作补贴挂钩,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对年终总评优秀的进行表彰奖励,作为村级正职后备力量推荐;对不称职的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直至免职。(亳州市纪委监委)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