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乡村两级廉洁建设,歙县纪委监委建立“四个清单”,持续有效推进廉洁乡村建设,为助推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保障。
村干部廉政清单。出台《歙县村级班子及村干部考核办法》等制度规定,按照“一人一档”原则,建立村干部“廉情档案”1109本,更新细化“廉政风险点”83个,开展“廉情分析”14次。
小微权力清单。聚焦农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梳理出农村低保、五保、贫困户、危房改造等30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定全县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做到权力清单化、阳光化。
监督检查清单。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监督体系,全县28名监察专员、192名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对乡镇“七站八所”和村(社区)“两委”负责人实行日常监督全覆盖,扫除监管盲区。将全县192个村和社区全部纳入巡察范围,围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资”管理等6大问题进行巡察。目前已完成144个村和社区的巡察工作。
预警警示清单。持续畅通信、访、网、电、微等举报渠道,建立乡村干部预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析预警信息、确定预警对象和级别、调度整改情况、研究部署预警工作。今年以来,共提醒谈话23人,警示谈话8人,诫勉谈话3人。(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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