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六安:常态化深化警示教育 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时间:2020-08-17 08:3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六安市纪委监委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建立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常态化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制度,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建立违纪案件党员大会通报制度。凡查处的身边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坚持实名书面通报的同时,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在案件查结后一个月内组织召开一次专题党员大会或组织生活会,通报违纪违法案件,同时,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直面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用“身边事、身边人”警示教育全体党员,进一步提升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建立常态化谈心谈话制度。广泛开展以“谈思想、谈作风、谈效能、谈廉洁”为主要内容的“四谈”活动,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县区(含开发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与巡察机构、派驻机构、市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协管领导与分管部室负责人,部室负责人与干部职工,原则上每年轮谈一遍,做到应谈尽谈、谈深谈实,切实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建立动态化岗位风险防控管理制度。每位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所在岗位特点和职能职责,开展岗位廉政等风险点自查,制定防范措施。每年度有人员和岗位变动的,要进行补查,形成动态风险防控机制,切实从源头上抓好权力运行预警防范。

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巡察机构、派驻机构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述职述廉每年由委组织部发出通知每位干部撰写述职述廉报告,述职述廉与干部考核、民主评议一并进行,当场对述职述廉对象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干部监督、使用的参考依据。

建立定期组织参加警示教育制度。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应主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党性教育等专题教育。凡发生身边纪检监察干部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公开庭审时,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庭审旁听,现场接受警示教育。身边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查结后,机关党委要以此案件为反面教材,迅速组织开展一次专题警示教育。警示教育可以采用学习忏悔录、剖析案件成因、结合案件开展专题讨论、举行警示教育报告会等形式。同时,对违纪违法行为所涉及的党纪党规、法律法规进行阐释解读,以案释法。

建立定期学习研讨制度。重点学习《党章》《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纪法规,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主题党日等多种方式组织学习研讨,促进学思践悟,深学笃行,时刻保持警醒,不断推动工作取得新进步。(六安市纪委监委)

新闻排行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