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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暖心”回访做好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

时间:2020-08-03 08:2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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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了错误,但组织上没有‘一棍子打死’。今天还专程来石台进行回访,帮我重拾信心更好的投入工作……我打心里感激。”这是池州市石台县一名受到降级处分的县级干部,在近期市纪委监委开展“暖心”回访时感慨地说,今后,我时刻提醒自己引以为鉴,履职尽责,用担当和实干去赢得群众信赖和组织信任。

近期,池州市纪委监委在保持纪律审查高压态势的同时,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集中对13名受处分人员开展了回访教育工作,通过与受处分人“面对面”谈心、“心贴心”交流,帮助他们放下包袱,重新“站起来”,让执纪问责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扎实做好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

为提升此次集中回访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回访前,精心制定回访方案,坚持因人施策、一人一策,并提前与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和党组织联系沟通,了解回访对象受处分以来的思想、工作情况,为回访开展奠定基础;回访中,认真听取受处分人对其违纪违法行为的认识、对所受处分的意见、从中汲取的教训以及受处分后思想工作情况;回访后,督促所在单位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受处分人日常教育管理,并按照“一人一卷”要求,建立回访工作台账。

据悉,该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制度建设,规范回访工作。2019年9月,印发《关于开展对受处分人员回访工作的通知》,对回访主体、回访重点、回访方式、回访材料归档等事项提出明确要求。2020年6月,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做好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的五项措施》,明确由案件审理室牵头,相关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配合,每半年对受处分人开展一次回访。同时,充分发挥“头雁”效应、高位推动。2019年,池州市多名干部因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受到问责处理,少数干部思想出现波动。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主动与3名县处级干部进行跟踪回访,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解开心理“疙瘩”。

“我们对受到处分的干部不能简单地‘一处了之’,更要治病救人。”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常态化开展回访教育工作也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能走马观花地路过一场,要让那些出现问题的干部及时地进行自我反省,最终让这些干部能够真正地重新“站起来”。(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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