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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让每一分扶贫资金都用在“刀刃”上

时间:2020-07-17 09:0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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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了没?村里刘婶把她的危房改造钱给退啦!”

“这次镇纪委真是做了一件实在事儿!”

 ……

近日,在郎溪县毕桥镇灯塔村,由镇纪委追回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资金的消息迅速在村民之间传开,而让大家交口称赞的正是该县纪委监委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所带来的成果。

 时间回溯到2018年3月,县委第一巡察组进驻毕桥镇开展巡察。在对该镇危房改造人员开展大数据线索筛查时,工作人员发现灯塔村刘某某家庭条件较好,其子女还拥有房产和汽车,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但刘某某却于2015年享受了国家危房改造政策,并获得危房改造补偿款4000元。

巡察组随即将问题线索移交至毕桥镇纪委。经该镇纪委调查核实,刘某某户属于违规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情形,在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后,镇纪委要求镇城建办立即对刘某某违规享受的危房改造资金进行追缴。

然而,追缴并不是想象中那么顺利,当事人的不理解成了最大的“绊脚石”。

“那是我儿子的房子和车子,又不是我的,我自己的确没有钱修房子呀!”尽管工作人员多次上门进行政策解释说明和劝导,刘某某心里仍不能认同,认为自己不应该退还危房改造资金。

为解决扶贫领域违纪违规资金“久追不回”的困境,今年5月,县纪委监委以“两项目两资金”为切入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巩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着重解决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背后折射出的监管不力、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这些资金一天没追回来,案子就不算了结!”在接到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转交来的问题清单后,毕桥镇纪委立即对资金追缴工作进行部署。

“刘婶,可能您对家庭经济收入来源这一块儿还是不太清楚,您的儿子有赡养义务,所以他有房有车,您就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相关规定。”

“村里和您家条件差不多的家庭都是自己维修房屋,他们也都是因为不符合政策所以没享受到补助,您如果享受了是不是对他们也不公平呀?”

……

为了尽快追回资金,镇纪委工作人员多次来到刘某某家中,耐心细致地为其讲解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化解其抵触心理。从互知其人到熟稔如故,刘某某一家对工作人员的来访也逐渐打消了抵触情绪,其子女也认可了镇纪委的工作。

“隆书记,我母亲同意了!明天我就陪她去村里把钱给退了。”终于,刘某某的儿子给镇纪委书记隆运虎打来电话。经过镇纪委数次上门走访及其子女的配合劝说下,刘某某最终同意退还危房改造资金。

就在同一天的下午,该村的石某某也将违规领取的五保资金交还至村委会。

此外,该县还紧密结合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督促各地开展自查自纠,对各类保障对象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作出调整,确保实现规范化动态管理。

“追缴违纪违规享受的扶贫资金,既肃清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又更好地维护了群众的利益。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做到应当追缴的资金一分不少全部追缴到位,应当退还群众的款物一厘不差全部退还给群众,切切实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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