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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徽州:规范澄清正名工作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时间:2020-05-26 15:0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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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8月黄山市徽州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为受到诬告陷害错告误告干部澄清正名若干规定(试行)》以来,截止目前,全区共为3名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开展了澄清正名工作,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消除不良影响,激发党员干部放下包袱、干事创业,取得了良好的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效。区纪委着力推进信访举报受理工作规范化,明确上级纪委转交件、下级纪委报送件、委领导自收件以及巡察、信访、政法等部门移送件,由信访室统一受理、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综合运用电话、发函、约谈、通报、领导督查督办等方式,加强对转送件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每一起信访件的办理质效。同时,结合区情实际,制定出台《徽州区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实施意见》,对群众反映强烈、重复举报、问题突出的信访问题,启动工作协作区机制,由分管副书记带队,相关纪检室等成员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按照“一个信访案件、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办理方案”的要求,逐一落实包保责任,加快办理进度,确保查深查透查全。

加强研判分析,准确把握定性。对经核实认定反映人故意捏造违纪违法事实,意图使被反映人受到党纪国法追究的行为以及确因对事实不了解或者了解不全面而发生的检举失实行为,由核查组根据初步核实掌握的事实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向委主管和分管负责人提出澄清正名工作处置意见建议;经主管、分管负责人同意后,核查组将澄清正名工作书面处置意见建议以及初步核实等相关材料送审理室、案管室、信访室进行必要性审核;在综合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形成澄清正名工作实施意见建议,经委主管和分管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批准或者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严控澄清范围,鼓励担当作为。对失实的检举控告,在严格把握对被反映人造成影响的程度,灵活采取向被反映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以及本人发函、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大会或者干部职工大会等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正名。今年2月,区纪委监委收到一封关于反映“杨村乡篁村村干部蒋某对防疫工作不积极、不作为”的信访举报,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为此,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专程赶赴杨村乡篁村,为在防疫期间篁村村两委干部蒋某受到不实信访举报,在疫情防控现场开展了澄清正名工作;对此蒋某深受感动,当场表示感谢组织的信任和关怀,将以更饱满的工作热情、更扎实的工作作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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