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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民委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3-30 09:4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巡视工作     编辑:万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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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6月11日至7月1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民委党组开展了巡视。2019年8月6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民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

8月6日上午,委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省委李锦斌书记在听取十届省委第七轮巡视情况综合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认真学习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提高对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研究部署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委局党组坚决拥护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及李锦斌书记在省委“五人小组”会议上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巡视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作用。委局党组认为,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客观公正,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靶向发力、精准到位,是一份沉甸甸的政治“体检报告”,为我们敲响了警钟、立起了标杆,必须深刻反思,坚决整改。强调要充分认识到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的严重性、严肃性,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行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反馈问题整改主动性和紧迫感,把整改落实与抓好当前民族宗教领域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巡视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

成立委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陆友勤同志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1位正厅级党组成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承担组织协调、督促落实、文稿起草等工作。

委局党组及时研究制定整改实施方案,明确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步骤,制定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共梳理分解成58个整改任务,拟定141项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期限、牵头领导、责任处室、协同处室。

机关各处室自觉履行主体责任,结合各自实际,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细化,把任务分解到岗位、责任明确到人头,实化整改举措,推动整改按时序开展。

(三)从严从实从紧,抓好督促落实

党组书记认真履行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把整改主体责任作为当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首要责任,对巡视整改的重要问题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3个月来,共主持召开6次党组会议,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其他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领相关处室,集中力量逐条整改,对已完成的整理归档,对个别进展缓慢的进行催办督促。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视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班子成员各自共查找出问题70余条,在相互批评环节,共提出18条批评意见。班子成员对巡视发现的自身存在的问题,不轻描淡写、不诿过推责,深挖问题成因,剖析思想根源,举一反三,坚决整改。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指导和督促相关责任处室盯住问题,不留死角,推动巡视整改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整改巡视反馈问题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

(1)针对政治站位不够高问题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精神、中央和省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整改以来党组学习4次,理论中心组学习5次。机关组织开展了“十九大报告和党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等5大专题的学习。二是将民族宗教业务工作纳入党组会议议程,加强对业务工作的研究。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等开展10项专题调研,掌握我省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新路径、新思路。三是召开了全省宗教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研讨会。四是组织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评选,开展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指导各地民族工作部门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宣传教育,营造浓厚工作氛围。五是召开了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职责。六是继续推广芜湖市、蚌埠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试点城市的经验做法,突出少数民族服务中心(站、点)建设重点,坚持向县区拓展与延伸的工作思路,推动城市民族工作创新发展。下拨城市民族工作经费100万元推进少数民族服务中心(站、点)建设。七是以“四进四有”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开展了“讲好我们的价值观,讲好我们的中国梦,讲好践行的好故事”等活动。引导宗教界深入挖掘教规教义中符合时代发展进步要求的阐释,努力加强宗教思想建设。八是指导佛教界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讲经交流会;指导道教界与马来西亚合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音乐会;指导伊斯兰教界开展纪念新中国成立70周年卧尔兹演讲比赛和书画展;指导天主教界在淮北举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指导基督教界开展“助力新时代 共筑中国梦”系列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召开了全省宗教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研讨会。

(2)针对思想认识不够深问题

一是分配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向民族乡村相对集中的革命老区、皖北地区、行蓄洪区倾斜。二是完善资金分配因素,将民族乡村数量、少数民族人口等作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予以倾斜支持。三是深入非贫困民族村加强调研,进一步摸清发展现状,找出存在问题,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政策建议。四是在全省范围内举办3期少数民族农村实用技术班,在重点加强贫困村人才培养的同时注重培训向非贫困村拓展,共计培训贫困民族村和非贫困民族村使用技术骨干和致富带头人150余名,针对不同地域产业发展现状和民族村实际需求,增加茶叶种植、中草药种植、稻虾共养、牛羊养殖等培训课程,大力促进民族乡村产业结构调整,拓宽少数民族群众增收渠道,获得各族群众一致认可。五是抓住国家民委评选认定第三批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第一批全国少数民族特色小镇契机,按照程序推荐我省四个非贫困民族村和一个民族乡申报,引领我省民族乡村高质量发展。

(3)针对行动力度不够大问题

一是将民族宗教业务工作从以前的委局办公会议研究改为由委局党组会议研究,将民族宗教业务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将民间信仰工作纳入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形成协同配合工作机制,下发了《关于印发安徽省民间信仰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召开了民间信仰工作联络员会议。三是在省委及省委统战部的领导下,完成了省佛教协会换届工作。四是把宗教团体清单销号制作为督查问题整改的重要内容。对团体建设清单销号情况进行了摸底,加大督促指导,目前已成立市县(区)宗教团体31个,283个宗教团体中已完成换届226个。

2.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4)针对工作有短板问题

一是通过调查研究,梳理查找出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存在的基础设施建设欠账、产业支撑力较弱等5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并提出强化高位推动、强化规划引领等多项改进措施。二是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新增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列入财政体制补助基数的通知》(财预〔2016〕950号),帮助民族乡落实每年2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政策。三是指导铜陵、滁州等地举办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和民族工作培训班,并协调专家到班授课。四是组织开展了新一批“一村一品”示范民族村、少数民族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认定工作。五是已整合中央及省、市发展资金300余万元扶持有关市民族聚居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

(5)针对工作有隐患问题

一是全力推进宗教工作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加强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深入开展整改督查,配合召开了佛教商业化治理现场会,总结推广佛教道教商业化治理等成功经验。二是继续推进宗教人才“千百培优”计划。指导各宗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目前已完成了137名培优对象遴选工作,组织开展了省培优对象徽文化体验教学活动。三是下发了《关于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常态化管理的意见》,今年已备案教职人员177名。

(6)针对定点扶贫工作有差距问题

一是委局党组对脱贫攻坚年度考核排名下滑问题进行了认真反思,认真排查,查找对口帮扶工作的短板和存在问题,补缺补差,加大工作力度,力争进位。二是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委局帮扶职责,扎实做好定点帮扶工作,制定了《省民委(宗教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继续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干部包户结对帮扶,扎实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三是组织对3年以来委局拨付河口村的扶贫资金进行审计,10月11日党组会研究通过对河口村10个扶贫项目专项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具体事项,预计今年年底前出审计报告。四是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赴帮扶村开展走访调研。五是积极发挥驻村工作组的作用,定期开展走访,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选准项目,精准施策,严格程序和标准,加强项目科学论证和可行性研究。六是举一反三对其他扶贫产业项目已进行全面摸排,督促各市管好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落实党的全面领导不够有力

(7)针对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修改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和办公会议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细化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二是牵头作用,完善修订《安徽省民委兼职委员单位职责》,首次印发《安徽省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共同发展”提升行动联合攻坚工作要点》,明确27家省民委委员单位77项民族工作职责,完善民委委员制度,明确省民委委员单位89条年度工作要点。三是印发民委委员联合攻坚工作简报,搭建工作沟通桥梁纽带。四是推动倾斜扶持,全省唯一未出列的民族村淮南市谢家集区大洼民族村进一步夯实脱贫攻坚工作基础,已具备出列条件。

(8)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问题

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整改以来严格遵守民主决策程序,做到决策前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论证,主要领导坚持末位表态。

(9)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视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班子成员各自共查找出问题70余条,在相互批评环节,共提出18条批评意见。坚持严格执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二是持续深入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工作。

4.理论中心组学习质量不高

(10)针对学习研讨不够深入问题

一是党组对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进行认真梳理反思,针对半天安排10个议题学习的问题,责令机关党委认真加以整改。二是8月份以来,共安排5次党组理论中心组,每次均结合学习体会开展研讨,安排人员作重点发言。三是选择重点任务列入中心组学习研讨内容,举办了主题教育读书班集中学习。

(11)针对知行合一有差距问题

一是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积极参加中心组集中学习、学习强国、安徽干部教育在线等,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体会。二是选择民族团结进步等重点任务列入中心组学习研讨内容,促进学用结合。三是全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调研。四是召开了开题报告会研究确定调研课题,将调研成果汇编并及时交流。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2)针对阵地管理存在不足问题

一是开展了宗教领域非法出版物专项治理,指导各地加大对非法出版物排查和联合执法力度。二是加强对宗教界政策法规教育,将未成年人进入宗教场所纳入督查内容。

(13)针对舆情应对能力较弱问题

一是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研究网络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发挥网络宗教事务管理协调机制作用,切实提高网络舆情防控能力。二是开展了民族宗教领域重大不稳定问题易发风险点摸排调研,召开了全省民族宗教关系状况分析会,将网络舆情纳入民族宗教关系状况分析、研判、预警范围。三是设立了官方微信公众号,增加发布民族宗教理论研究、方针政策解读等方面的文章。四是举办了全省民族宗教系统网上舆情引导与信息宣传培训班。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

(14)针对选人用人存在唯票现象问题

一是以“一处一课”的形式,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和《安徽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推动党组成员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对干部日常表现的掌握和研判,年内向党组上报干部队伍情况分析报告。坚持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调配干部。

(15)针对交流轮岗力度不大问题

制定了轮岗交流计划,并已分步组织实施,2名重要岗位正处职干部已作为一级调研员人选不再担任领导干部提请党组会议研究,下一步将按时序对处长及以下职位干部进行轮岗。

7.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16)针对党建工作不深入问题

一是将支部书记抓党的建设述职评议考核评议结果与年度综合考核紧密结合,形成考核评议意见书面向本人反馈,并交人事处,作为评先评优、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二是委局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书记李锦斌在全省主题教育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讨论部署委局主题教育“四个清单”、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方案和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方案。三是制发了委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对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等作出明确规范,并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做好总结工作。四是已按组织程序已成立离退休党支部。进一步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解决工作难题,针对实际加强指导,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17)针对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

一是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属支部组织生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7月12日党组书记陆友勤为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课报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分别在分管处室上党课,均带头认真开展党员评议。二是严格落实《省民委(宗教局)党员活动日制度》,规范活动,防止泛化。三是认真指导各支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按照要求开好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效能检查,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行抽查,查看支部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同时指导各支部认真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8.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8)针对文多会多问题

一是制定年度会议计划,全年安排会议10个,比上一年度减少31%。二是对召开的会议,统筹安排,能减少的减少,能合并的合并,未出现会期连续或重叠现象。三是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每年明确发文数量,并按季度上报发文自查情况。

(19)针对工作中存在敷衍应付问题

一是委局党组对机关党委提出严肃批评,当事人在所属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作深刻自我批评。二是结合省委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深入排查委局存在5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查找党组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定了问题、任务、责任、标准“四个清单”。四是认真做好“一抓八整”专项整治工作。

(20)针对工作中存在脱离实际现象问题

一是改进技术支持。根据不同地域产业特点和群众需求,举办3期少数民族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办丰富培训内容,扩大培训覆盖面,培训对象由建档立卡贫困民族村、联合共建帮扶村扩大到全省16个市的民族村、少数民族种养业从业人员。二是坚持示范引领。起草了关于申报新一批少数民族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一村一品示范民族村的通知,引导各市、县(市、区)将少数民族专项资金向带动效果好的合作社、基地倾斜,提升组织化程度,增强市场竞争力。三是加强交流互鉴。引导各地相互学习交流,更新产业调整观念,开阔产业发展思路,在民族乡村推进产业扶贫升级。

9.担当作为精神不足

(21)针对担当作为精神不足问题

一是制定并实施《省民委(宗教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容错纠错和干部能上能下机制。二是协调省编办赴肥西县等的开展宗教事务综合执法调研,积极争取将宗教工作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纳入《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内容,出台了《部分省直工作部门在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方面的职责》,建立了省级层面宗教事务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三是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每月由机关纪委委员负责对委局机关效能建设进行一次的暗访。每季度就机关效能建设和考勤情况实名在党组会上进行通报。分管领导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2人进行了约谈,并责成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四是参照省直类似单位做法,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制定了公务用车改革方案,妥善解决聘用人员管理缺失问题。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0.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22)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所分管的处室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结合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各处室向分管领导汇报本处室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分管领导向党组书记汇报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三是班子成员在党组民主生活会上均汇报了遵守八项规定情况。四是结合干部轮岗交流,明确了1名干部专门负责机关纪委日常工作。

(23)针对警示教育开展不够问题

开展了经常性的警示教育,6月25日,6月28日,7月31日,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永远在路上”专题警示教育片、廉政警示教育片《黑金危机》、警示教育片《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下发“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读本《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选编》,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真抓实干、转变作风。

11.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到位

(24)针对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

自觉加强与驻部纪检组的沟通协调,凡涉及“三重一大”会议事项,党组均发函邀请参加,主动听取意见建议,积极配合驻部纪检监察组履职尽责。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2.专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

(25)针对分配不科学问题

一是将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因素由原来的5项增加到7项,分配基数下降到资金总额10%以下。二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别山等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聚焦深度贫困集中力量攻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20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重点向贫困革命老区、深度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贫困群众相对较多的地区倾斜。三是在出台的专项资金分配实施细则中,强化监管措施,要求每两年开展审计,尤其是对分配资金相对较多的县区市进行重点实地审计,推进审计全覆盖。

(26)针对监管有缺失问题

一是已委托第三方,选取资金项目较为集中的地方,对2015-2018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18年民族企业贷款技改贷款贴息和少数民族补助资金进行抽查审计。审计对象覆盖5个市10个县区,涉及项目210个,资金约4900万元。其余资金2020年上半年完成审计。二是召开了全省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座谈会。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少数民族专项资金分配实施细则,强化专项资金监管。开展了2019年民族企业技改贷款贴息和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绩效监控,查找问题,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予以整改。四是指导各地加强对寺观教堂维修补助资金的监管,编印了《2018、2019年寺观教堂维修费使用情况手册》,对20万以上的项目开展第三方审计。五是今后继续按照《安徽省寺观教堂维修经费使用办法》每年选择1-2个市进行抽查。

13.财务监督不够到位

(27)针对擅自调整经费用途问题

一是指导全省性宗教团体和宗教院校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并形成长效机制。二是组成检查组对有关单位进行了财务检查,开展财会人员培训。三是持续加强对劳务费的管理,制发了规范经费支出的通知,明确规范劳务经费发放范围。

(28)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积极推进财务监管平台试点工作。二是督促各团体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定期报告、财务公开等制度。三是坚持定期对全省性宗教团体开展审计。加大宗教团体预决算管理,明确各项经费用途和比例。

(29)针对资金沉淀问题

约谈了有关团体相关负责人,给予严肃批评教育,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其完善落实整改措施。

(七)对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14.问题整改不彻底

(30)针对有的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参照其他省份做法,经与省委编办沟通,目前已形成关于成立省民族宗教联络与舆情中心的方案初稿并送省委编办,将按照省委编办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报省委编委审定后实施。二是根据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指导县级全部建立了扶贫资金项目库。加大资金监督管理力度,保持同中央扶贫政策和工作要求的统一,明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项目要在县级扶贫资金项目库中选定。发挥备案监管作用,增加制度刚性,督促基层民族工作部门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加强资金项目管理。

(31)针对有的举一反三不够问题

一是指导有关单位修订了财务管理办法,下发报销所需材料目录。对发生此类问题的有关单位已责令其写出书面说明并整改。二是结合实际修订委局有关财务制度。

三、注重标本兼治,坚决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下一步,省民委(宗教局)党组将严格按照省委要求,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落地落实,持续抓、深入抓,全力以赴、扎实有序做好后续整改各项工作,不断深化巩固巡视成果,确保所有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民族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特殊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努力发挥好党组的领导作用,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着力推动重难点问题的解决,不断将民族宗教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是深入推进整改,进一步巩固巡视成果。继续强化真改、实改、限期改,改到位,严格贯彻省委要求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强化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收场”心态,坚持标准不降、节奏不缓、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跟踪问效,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回潮反弹;对正在推进的2个问题20项整改措施,紧盯不放,持续推进,一抓到底。委局党组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巡视反馈的问题得到切实解决、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部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以整改成效推动全面工作。坚持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既要注重加快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用制度的形式固化成功做法,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常态长效机制。坚持统筹推进,要自觉把整改工作与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相结合,与推进民族宗教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效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省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大好局面,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1-62663047;0551-62663042;邮政信箱:合肥市庐阳区庐江路77号省民委机关党委收;邮编:230001;电子邮箱:ahmwzjj@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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