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定远:“三重三促”推动精准问责

时间:2020-03-25 09:0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定远县纪委监委坚持以明责、督责、问责为抓手,严格履行监督专责,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责任落实,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重明责促尽责。县纪委监委专题学习传达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深入学习领会《问责条例》的精神实质,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结合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对新修订的《问责条例》作深刻解读,增强执纪问责精准性。县纪委监委向乡镇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分别发放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职责提醒卡179份,督促乡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以明责促担当。

重精准促实效。在具体的问责案件中,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造成的社会影响等因素,凸显宽严相济的要求,达到“权责一致,错责相当”,让问责更精准。作风建设问责突出“负总责”,以审核把关领导为问责对象,强化“一把手”对作风建设负总责的意识;扶贫领域问责突出“第一关”,以直接领导为问责对象,强化岗位担当作为的具体落实;扫黑除恶问责突出“全方位”,以监管或推动不力人员为问责对象,强化“铲土”和“固基”效果。

重提醒促整改。为避免一问责就动纪,问责泛化、简单化,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暂未发生需问责事项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县纪委监委注重开展提醒性约谈,将警示工作做在前。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中存在突出问题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体约谈;对因工作推进不力、慢作为的13名科级党员干部进行履职约谈;对责任缺失的23名乡镇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通过对相关工作面上的提醒,督促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及时整改,避免工作推动不力造成后果被问责。

2019年全县共问责党员干部22件2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组织处理19人,以精准有效问责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问责不是目的,而是要以问责唤醒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我们将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不断提高问责质效,促进每一位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滁州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