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更好地发挥“驻”的优势,增强日常监督工作的针对性、预警性和实效性,日前,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结合省人大机关实际,向省人大常委会请示,提请参与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组织的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和重要视察活动等有关中心工作,更有效监督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使命。
省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沈素琍副主任亲自作出批示,要求机关及相关机构在今后各类履职工作做出安排,更好发挥派驻优势和作用。为规范此类监督工作,纪检监察组还拟订了《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关于参与常委会及机关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和重要视察调研等活动的工作办法》。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和办公厅主要负责同志也就落实沈主任批示精神作出安排,要求相关机构继续积极支持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工作并做好服务保障。(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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