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黄山区纪委监委聚焦监督首要职责,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整合监督力量,压实监督责任,健全监督机制,构建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个监督”全覆盖的监督体系。
抓细日常监督。把日常监督作为抓小抓早的有力支撑,探索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参加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26人次,增长11.33%。其中,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62.8%、27%、6.2%、4%,受理信访举报220件次,为163名科级干部建立廉政档案。
抓深监察监督。积极探索向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试点工作,推动监察监督向基层延伸。将原有14个乡镇监察室调整设置为区监察委员会派出机构,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配备42名监察员,建立村(社区)级监察联络员制度,为84个村(社区)配备84名监察联络员,履行监督权、部分调查权和处置权。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各乡镇累计受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105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82件。初核182件,经初步核实或谈话函询后给予组织处理29人。
抓实派驻监督。主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在全区55个单位和部门成立5个综合派驻纪检组。积极探索“探入式”精准监督,通过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列席重要会议等,重点加强对派驻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督查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今年以来派驻纪检组共处置问题线索件36件,参加“三重一大”事项会议172次。
抓牢巡察监督。扎实做好市区联动巡察、交叉巡察相关工作,开展区委第七、八轮巡察,突出政治巡察,聚焦扶贫领域,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走访调研、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共发现面上问题182个,发现问题线索4条,交办立行立改事项25项,提出意见建议60条,持续放大“利剑”震慑效应。(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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