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疫情突如其来,全县镇村各项防控物资出现暂时性短缺,社会爱心人士、爱心企业踊跃慷慨解囊捐款捐物,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强化监督,切实做到让爱心放心、使善款善用。”砀山县纪委监委党风室负责人说。
为确保社会捐赠得到合理、有效使用,砀山县纪委监委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镇(园区)纪(工)委要进一步加强对镇村两级接受、使用疫情捐赠款物监督。
通知要求,镇村对接受捐赠款物必须严格登记造册、专人负责、捐款入账,款物使用分配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并向群众公开公示,确保慈善捐赠款物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切实做到干部尽心、捐赠者放心、群众舒心。
“我们对全镇所有行政村社会捐赠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要求疫情防控期间捐赠物资全部分类统计造册,统一管理调配,并健全了分发、领取手续。”关帝庙镇纪委书记张彦品介绍道。
“对捐赠物品、资金的使用,我们镇纪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员作用,全程参与监督,及时公开款物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对发现挪用、克扣捐赠款物的问题将从严从重从快处理。”薛楼园区纪工委书记田晓辉表示。
“以强监督促进强监管,用监督保障执行,督促受赠镇村做好捐赠款物的登记、管理、使用,坚持集体决策,及时公示管理使用情况,做到专项专用,提高使用效率,确保爱心捐赠使用得当。”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在疫情防控推进会上明确要求。(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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