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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2019年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524人次

时间:2020-01-10 17:0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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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池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其贯穿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工作全过程,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全市去年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52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960人次,占总人次的63.0%;第二种形态404人次,占总人次的26.5%;第三种形态87人次,占总人次的5.7%;第四种形态73人次,占总人次的4.8%。综合来看,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人次及占比近年来持续增长,其中2019年人次数量同比增长29.2%,“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渐成常态,体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不断做深做实监督第一职责,让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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