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旌德县纪委监委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牢牢把握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惩处极少数,警醒大多数,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1-11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共处理293人次,同比增长-38.8%。其中,第一种形态209人次,占比71.3%;第二种形态74人次,占比25.3%;第三种形态6人次,占比2.0%;第四种形态4人次,占比1.4%。
按线索来源划分,其中上级交办55件,占比17.6%;审查调查发现4件,占比1.3%;审计中发现2件,占比0.6%;监督检查中发现23件,占比7.3%;巡视巡察中发现62件,占比19.8%;公检法机关移送56件,占比17.9%;信访举报91件,占比29.1%;其他20件,占比6.4%。
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中,涉及乡科级干部107人,占比36.5%;一般干部52人,占比17.7%;其他134人,占比45.8%。 (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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