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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时间:2019-05-08 15:1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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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临泉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打好“主动仗”,抓细抓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工作的结合点,亮剑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宣传力度。坚决对标中央要求,把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县纪委常委会、中心组学习会、书记专题会坚持深入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工作讲话、指示和中央及省、市扫黑除恶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开展专题培训,同时印发了《扫黑除恶治乱十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问答20题》学习手册等材料,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破网打伞”的本领。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纪监督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和执纪审查联合行动工作小组的“专班”作用,进一步强化协调配合和案件调度工作,定期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推进案件办理。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大胆行动,争当扫黑除恶的“信息员”和“监督员”,踊跃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聚焦重点领域,深挖问题线索。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全面搜集,深入核查,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工作结合点,彻底排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以及群众身边涉黑涉恶、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打击涉及贪污、挪用公款、“两委”换届、资金、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的涉黑涉恶势力。创新“三访”机制,通过带案下访、驻村接访、入户走访,化解了一批矛盾,排查出一批问题线索。建立《县纪委监委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及案件办理研判会商机制》,成立了研判会商工作小组,进一步精准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推进案件办理向纵深发展。

建立健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了《临泉县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及案件办理研判会商机制》,与公检法等有关部门定期研判会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加大综合研判力度,形成部门工作合力。县纪委监委抽调专人驻县扫黑办,负责联络沟通。与公安机关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移送机制,对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确保纪法衔接、协同推进。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对涉黑涉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进行督办。建立直查严处机制,加强直查直办和提级办理力度,落实台账管理、销号管理和跟踪督办制度。建立定期通报曝光和问责追究制度,定期梳理汇总查处的有关问题,对典型问题深入剖析,在全县范围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向社会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坚持一案三查,保持高压态势。为全面落实“一案三查”工作制度,县纪委监委一方面强化线索排查,加强与政法机关、巡察机构、信访部门的沟通联系,督促各派驻纪检组积极发挥“探头”和“前哨”作用。另一方面加强案件查办,对排查出来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实行台账式管理、分类别处置,专人跟踪,销号督办。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以及失职失责问题实行“一案三查”,既查黑恶势力,又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既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又查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力求同时展开,同步进行。从严追责问责,加大对不敢管、不愿管以及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工作进展缓慢、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

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已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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