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砀山县纪委监委严把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始终保持高压惩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充分发挥“第一种形态”的“治未病”作用,筑牢拒腐防变第一道防线。1-3月份,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7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62人次,占比59.1%。
提神醒脑,打好“预防针”。始终把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重中之重,始终把抓早抓小、及时干预体现在“日常”,恰当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解决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广大党员干部心有畏、行有止,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聚焦重点,管好“领头羊”。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扫黑除恶、破坏营商环境和生态环保等五个重点领域的违纪违规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牢牢把握日常监督的重点,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定不移压实主体责任,重监督、常提醒,动辄则咎,持续释放监督执纪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强化教育,装好“整容镜”。通过集中学习党章、剖析违纪违规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等丰富的纪律教育形式,充分利用县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推送微党课、廉政故事、忏悔录等廉政内容,常照镜子正衣冠,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紧绷纪律弦,拧紧思想总开关,及时补足精神之钙,认清法纪界限,严守法纪底线,筑牢廉政防腐的思想防线。(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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