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六安:出台《暂行办法》规范派驻机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时间:2019-04-04 08:2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信访举报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2019年是深化派驻体制机制改革之年,为加强对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信访举报工作的指导,有效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近日,六安市纪委监委出台了《六安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信访举报工作暂行办法》,以提升派驻机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暂行办法》共分为5章34条,重点从信访举报的工作原则、受理环节、办理流程、闭环管理和适用范围等五个方面做了明确规定。《暂行办法》的出台使得派驻机构的信访举报工作有章可循,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初始环节,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指导必须从这个基础性工作做起,《暂行办法》的出台有助于指导派驻机构把握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重点,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派驻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六安市纪委监委)

相关新闻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