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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出台办法 保护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时间:2019-03-24 08:1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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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有关部门减轻民营企业负担,坚决惩治党员干部违规干涉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抓好民营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稳妥处理,制定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正确处理依纪依法办案和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关系……”

近日,阜阳市纪委监委印发《保护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办法》,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保护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和执纪执法的全过程各方面,强化政治监督,监督各级各部门履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治责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等,纳入“三查三问”、监督执纪、巡察工作重要内容;强化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有效运用监察建议、发函督办、约谈提醒、责令整改等方式,对各级各部门落实惠及民企政策情况、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开展再监督再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大力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办法》从打造“五个环境”方面,对保护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作出了具体规定。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监督有关部门破除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壁垒约束,清除影响公平公正的政策藩篱,严肃查处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行为,保障民营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打造开放优良的营商环境,通过“线索排查、督查督办、执纪问责、通报曝光”等有效手段,着力整治乱用滥用权力等渎职行为、“吃拿卡要”等不廉行为、“推拖慵懒”等失职行为;严肃查处在市场准入、招商引资、证照颁发审验等工作中损害民营经济发展的腐败问题;深挖彻查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的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打造开放优良的营商环境,监督各级各部门严厉整治破坏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确保民营企业立得住、落得实、走得稳、发展快。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监督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着力整治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打造既亲又清的政商环境,既要防止勾肩搭背、亲而不清,又要避免谈商色变、清而不亲,决不允许以“清”为由拒商、远商、避商、怕商。打造安全安心的法治环境,牢固树立正确的执纪执法理念和办案政绩观,正确处理依纪依法办案和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关系,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确保涉及民企的审查调查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介绍,阜阳市纪委监委自2018年9月起,在全市牵头组织开展了4个月的“深化正风肃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工作,至2018年12月底,全市通过多轮次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督促整改纠正问题392个,排查问题线索216个,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127人,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制度330个,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11起“推拖卡拿”的典型案例,向社会各界释放了作风整顿不松劲、不停步的强烈信号,展示了打造公平竞争环境、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决心,发挥了良好的警示震慑作用。(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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