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向省高院党组发出督办函,对省高院落实“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的相关具体任务提出明确要求。
自省委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以来,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积极督促推动省高院党组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认真完成省纪委监委关于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春节后上班第三天,省高院将全院党风廉政教育大会和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合并召开,以实际行动精简会议、务实举措,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宣战。以此为开端,省高院稳步推进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关于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的工作安排》,部署了17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董开军院长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就全省法院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作出部署,提出要求;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相关文件,2名副厅级审判员、2名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作了交流发言,谈了体会、认识和打算;组织机关各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交流;对照省委提出的“三聚焦”,开展全面自查,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任务、措施、责任、时限。
向驻在单位党组发出督办函,是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工作指引》要求的具体举措。下一步,驻院纪检监察组将持续监督省高院党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抓好“学、查、改、立”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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