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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强转”在行动】阜阳:“十个严禁”划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红线”

时间:2019-03-04 09:3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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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禁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严禁铺张浪费过度宣传包装、严禁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严禁滥检查乱评比、严禁损害营商环境、严禁文风会风不实、严禁衙门作风、严禁痕迹主义、严禁监督执纪宽松软。”日前,阜阳市纪委监委印发通知,提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个严禁”的要求。

在“十个严禁”中,每条禁令都有具体规定,列出相应的不得行为,就是一项项负面清单。比如在严禁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中,就具体规定了不得对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各项部署要求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不得对党和组织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不得在工作执行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不得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搞形式、走过场、假整治、假破除共4条不得行为。在严禁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中,列出不得脱离实际贪大求洋、讲排场不讲效果、急功近利、追求短期政绩;不得好大喜功、负重举债搞 “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得不加论证、超越财力、不顾群众需要建标志性建筑项目;不得做表面文章、报喜不报忧、急躁冒进、劳民伤财的4种禁止行为。在严禁衙门作风中,列出不得高高在上、空话连篇,遇事不负责任;不得主观臆断、胡乱指挥,不按客观规律办事;不得前呼后拥、走马观花,搞走秀式调研;不得不分任务轻重缓急,任性限定时限,任意增加基层负担;不得干工作大而化之、马马虎虎,满足于差不多、过得去,承诺不兑现、说到做不到的5种情况。在严禁痕迹主义中,列出不得超越权限自行提出留痕事项;不得擅自要求单项工作用专门笔记本记录;不得要求通过微信、QQ、APP等晒工作痕迹;不得要求填报各类繁琐的表格,频繁索要文字材料;不得安排人员做留痕、补材料;不得把留痕事项纳入考核内容;不得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伪造材料、虚构项目,编造假经验、假典型、假数据的7种行为。在严禁监督执纪宽松软中,则提出了不得唯上不唯实、缺乏斗争精神;不得在日常监督中讲情面、讲私情、讲关系,在同级监督上不愿较真、不敢碰硬,在对下监督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不得不敢担当、一团和气,监督执纪避重就轻;不得不讲党性、随波逐流,原则问题不愿发声。据统计,“十个严禁”共计列出49个不得行为的红线。

“‘十个严禁’的出台,是阜阳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有关通报要求,立行立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切实将‘严强转’集中整治活动往深里做、往实里抓,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具体举措。”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十个严禁”紧紧围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精准聚焦“多、推、虚、浮”的问题,坚持“四对标四整治”,坚持严字当头,明确了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中的禁止性行为,为党员干部防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划出了“红线”,既从思想教育上使全市党员干部认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形式,又从监督约束上严起来,实现有规可循。(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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