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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强化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时间:2019-03-04 15:5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派驻机构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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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指出,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对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10月,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明确规定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派驻机构至少每半年向分管委领导报告一次工作,重要事项随时报告”。请示报告制度既是刚性规定、纪律要求,也是讲规矩、讲政治的表现。

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是省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省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对省纪委监委负责。近年来,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向省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制度。一是突出政治站位。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把请示报告制度作为各项工作的重要环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带头做到“两个维护”。按照新时代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对各综合监督单位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环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突出监督重点。紧紧围绕各综合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抓住“关键少数”,以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被监督单位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情况、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遵守党章党纪及廉洁自律情况为监督重点,始终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向省纪委监委请示报告。三是突出自身建设。时刻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拟定《省纪委监委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重大事项向省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制度》,对该请示报告的内容、程序进行制度化约束,不断强化全组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观念、组织观念、纪律观念。明确要求及时向省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坚决做到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

2018年,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对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省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全年共报送工作专报4份,工作动态33条,信息稿件94篇,问题线索办理请示29次。对各综合监督单位进行政治生态情况动态分析,形成4家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情况报告,及时报送省纪委监委和有关室,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向省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并向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提出意见建议。

2019年,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将进一步强化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在认真执行向省纪委监委报告制度的基础上,积极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向省委、省纪委监委、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等报告工作情况和重大事项,并将各单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扎实开展各综合监督单位报告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实。(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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