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亳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工作部署,从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通过紧抓一系列“涉群”纪检监察工作,有力提升了群众“获得感”。

紧抓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2018年,全市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1855起,同比下降17.08%;处理2205人,同比下降23.49%;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81人,同比增长18.96%。其中扶贫领域查处问题451起,处理61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3人,组织处理335人。从统计数据来看,查处数量下降幅度较大,反映出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成效彰显;党纪政务处分人数同比增长,体现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查处数量与党纪政务处分人数一降一升,一方面印证了基层腐败存量得到削减、增量得到遏制,另一方面也说明群众身边的腐败与作风问题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紧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2018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严格落实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互相移送涉黑涉恶案件线索77件、17件。全市共排查相关涉黑涉恶问题线索438件,其中市本级117件、涡阳县103件、利辛县84件、蒙城县37件、谯城区21件,省扫黑除恶督导期间移交76件,已查处21件2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起6人。

紧抓问责和通报曝光。2018年,全市共实施问责270起,同比增长126.89%,责任追究347人,同比增长54.91%,问责党组织23个,同比增长475%,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3人,同比增长8.96%。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问责力度不断加大,震慑作用持续走强。全年共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四风”问题以及环保领域、扶贫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典型案件205期430起。从统计数据来看,通报期数比去年增加123期,案件数增加240起,同比分别增长150%、126.32%,增长幅度较大,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利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持续加大违纪通报曝光力度,真正做到“查处一个、警醒一片”。(亳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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