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叶集区洪集镇唐畈村党总支副书记刘恩国违反工作纪律,对贫困户信息核查流于形式问题。经查,2017年7月,洪集镇唐畈村冯庄村民组群众徐某国户被纳入为一般贫困户,按当时户口簿认定贫困人口4人,后2017年7月至2018年2月,徐某国户共同生活人口相继发生变化并更换了新户口簿。刘恩国作为村干部联系徐某国户,工作不负责任,在日常走访中没有认真核查徐某国户户口变化情况;在对徐某国户人口识别过程中,没有准确把握“共同生活、共享开支”标准,没有及时发现徐某国户内漏人、户内多人的情况。2018年9月21日,该区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刘恩国在没有实际排查徐某国户的情况下便在包保干部填写的“六安市叶集区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入户排查记录”上签名确认。2018年10月10日,安徽省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工作组发现该户存在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问题。2018年11月,刘恩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六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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