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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践行“两个维护” 严抓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

截至10月底,淮南市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反馈的101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019个,整改完成率100%。整改期间,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30个,建立和完善制度271个,挽回经济损失145.83万元,追责问责198人。

明确责任主体,压实整改责任

淮南市委高度重视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多次召开会议推动整改进度。市委副书记王崧分别与第二阶段被巡察的5个县区委主要负责同志签定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任务和移交问题线索交办单,交办整改任务。市委巡察办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及线索办理台账,每周进行更新,统计整改进度,及时上报市委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并向各县区通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各县区委把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的具体行动和有力抓手,以整改工作的扎实成效体现对党忠诚;党组织书记是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不折不扣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根据工作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把各项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位;按照时限要求把整改方案报市委巡察办,同时对所辖乡镇的整改方案进行把关,并督促其及时报送市委巡察办。

严肃追责问责,发挥震慑作用

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各县区对问题突出、性质严重的人和事,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形成震慑;对失职失责行为加大问责力度,进行严肃问责;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灵活运用“四种形态”,及时、规范处置。如,凤台县岳张集镇金沟村村会计、村文书李某因违规将亲属列为贫困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潘集区芦集镇秦圩村组织委员金某因执行帮扶政策有失公允、优亲厚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全市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共发现并移交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64件,截至10月底,已办结完成133件,办结率81%;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58人,立案93件,党纪政务处分69人。

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

各县区坚持以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约束思想行为,发挥制度治本效应,着力在长效上下功夫。将巡察整改与脱贫攻坚任务、基层实际工作不足相结合,制定完善相应的规则制度。如,田家庵区制定了《关于加强乡村对贫困户健康档案管理的通知》等制度,大通区完善了《孔店乡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及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凤台县印发了《凤台县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同时,强化制度执行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空间,坚决纠正优亲厚友、雁过拔毛、吃拿卡要等问题,推动“六个精准”、特色产业、项目工程建设等更好地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切实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淮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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