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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指导】准确把握五个关系 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时间:2018-10-31 09:4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分类:业务指导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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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监察法的施行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案件审理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案件审理部门亟需在理念认识上不断深化,在制度规范上及时完善,在实践探索中大胆创新,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抓好案件审理工作。

准确把握讲政治与讲证据的关系,政治审理与依规处理同步发力

案件审理工作是严肃的政治工作,讲政治永远排在第一位。案件审理工作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政治审理的要求贯穿审理工作始终。在案件审理工作中,既坚持政治审理,突出审理工作的政治属性和政策要求,做到从政治上观察、思考、分析、把握问题,又严格遵守证据规则,不断强化证据意识,注重用证据说话。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提前介入区属某企业原总经理彭某某违纪案时,重点核查相关违反政治纪律问题,发现其还有私藏违禁出版物的问题线索,遂指导审查组取证,不断夯实证据,最终认定其构成违反政治纪律;审议区属某企业原董事长蒋某某违纪案时,在做到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将其在工作中任性用权,甚至在巡视反馈明确指出相关问题后,仍拒不整改、屡错屡犯的行为,以及对上级党委明令纠正错误人事任免的要求阳奉阴违、变通执行问题,分别从违反工作纪律和组织纪律依规依纪上升为违反政治纪律。今年以来,自治区纪委本级办结涉及违反政治纪律案件5件,在考虑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的同时,坚持在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查、运用上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确保事实清楚和认定准确恰当。

准确把握“量”与“质”的关系,抓案件数量与保案件质量同步发力

今年1至8月,自治区纪委监委本级带动设区市纪委监委、县(市、区)纪委监委和乡镇纪委立案总量、增量、均量同步提升,实现案件查办“三量齐升”。严肃查处了自治区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原副主任刘某等一批严重违纪案件,震慑力度不断加大。在关注大案要案的同时,大胆探索实践,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对基层“微腐败”的整治。

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在加大审查调查力度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案件质量。在去年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的基础上提档升级,组织全区开展“审理提升年”,采取日常检查、集中抽查、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健全案件质量检查常态化机制,确保案件质量。开展扶贫领域相关案件处理情况“回头看”,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审核案件台账、实地抽查案卷等多种形式,重点对全区2016年7月以来立案查处的7000余件扶贫领域案件是否存在处理偏轻偏软问题,存在审而不结、超期审结问题以及其他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审核检查。单列指导33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扶贫领域案件审理工作,实行提级审理制度。在北海市试点推行案件“质检员”制度,由案件审查调查部门设置案件“质检员”,专门负责对本部门办理的案件在移送审理前的审核把关。今年以来,北海市立案审查调查并移送审理的117件案件,除个别案件因故申请延期等原因外,有110件均在90天内完成立案审查调查和审理工作。

准确把握“点”与“面”的关系,重点审核与全面审查同步发力

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注重点面结合谋划和推进案件审理工作。服务大局抓重点,重点抓好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的审理工作,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重点抓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审理工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审理工作,以及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以及工作推动不力问题的审理工作等。在强调重点审核的同时,坚持“全案全审”,做到实体、程序、款物三审并重,严把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六道关口,力求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对审核中发现的被审查调查人其他应当处理的违纪问题,提出补查意见10件;对涉及其他21名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提出审查处理意见;对案件反映出的有关单位存在的制度、管理等方面问题,发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议书12份,指导堵住制度漏洞。

准确把握“内”与“外”的关系,内部监督制约与外部协同配合同步发力

在自治区纪法贯通六项制度、法法衔接九项制度的框架下,紧紧围绕改革需要和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有关规定,突出抓好相互制约制衡机制和高效顺畅体制的构建。在内部制衡方面,制定《关于提前介入审理党纪政务案件的办法(试行)》,通过规范的方式用活、用好提前介入手段,确保到位不越位,参谋不主导,提质又提效;出台《派驻机构案件审理工作流程》,试行派驻机构案件“集中审理”,明确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查办的处级干部案件统一集中到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审理,探索派驻机构案件审理新模式;进一步规范案件移送标准、移送程序、证据标准和涉案款物处理,研究制定《六大纪律证据指南》《监察委员会关于涉嫌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关于涉案款物审核处理工作规则(试行)》等配套文件。规范监委调查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移送审理、审查起诉、审判等环节的相关工作,促进监委、检察院、法院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建立权威高效、衔接顺畅的工作机制。

准确把握政治过硬与本领高强的关系,思想引领与业务提升同步发力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增强过硬本领的重要指示,狠抓自身建设,铸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审理铁军。坚持把政治学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推动审理干部更加自觉地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精选各地报送的疑难案件,不定期举办疑难案件分析会,召集业务能力强的审理干部集中研讨,为审理疑难案件理清思路、明确方向、提高实效。开展精品案件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推动办案质量和专业水平提升。努力打造“审理支部讲堂”学习品牌,加强对下级业务工作指导。结合家访开展家风教育,真诚交流、关爱到位,不断增强全体同志的政治认同和归属感,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审批程序和内控制度,把案件审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严防“灯下黑”。(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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