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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让“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者“如坐针毡”

时间:2018-10-26 16:0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廉政时评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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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党持续深化从严治党,大力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特别是今年以来,各级党组织积极学习贯彻中央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并着手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力推进党风政风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点到了“要害”。

此举再次明证,对于干部作风建设,中央历来是毫不松懈,紧抓不放,久久为功。究其原因,一方面随着社会多元化发展,“倒逼”党风政风建设“永不竣工”;另一方面,有少数干部在全党作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由于种种原因,仍然只当官、不做事,只要权、不负责,只求守摊、不思进取,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这无疑与党的建设、群众期盼和发展需要相背道而驰。

梳理“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表现,无外乎以下几种——甘于“平庸”,不愿“冒尖”;行为“懒惰”,有令不行;我行我素,自由散漫;为政不勤,表现“官僚”;随波逐流,贪图安逸。

当然,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现象的根源是多方面的。如个别干部觉得“当官没劲了”,多干不如少干;少数干部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没有事”;相关单位部门针对懒政怠政监管不到位,把少数懒散干部“惯坏了”……

那么,如何治理“为官不为、懒政怠政”呢?

首先,一定要有声势。要选择一批勤廉兼优的机关干部,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正面的舆论声势。同时,要加大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现象的曝光力度,对那些一贯庸懒、不思悔改的懒散干部“点点名、亮亮相、曝曝光”,警示教育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其次,要从严管理干部。要锲而不舍的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相关规定的执行落实。注重抓早抓小,对不良苗头和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指出,防止久而久之,形成“温水煮青蛙”现象。要加强对日常工作纪律的贯彻执行,切实落实好单位内部的各项管理规定,通过筑牢制度防线来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使机关干部没有懒政怠政的机会。

再次,要强化执纪监督。深入推进严查群众身边的隐形“四风”和腐败问题,继续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着重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部门和重点领域,加大对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尤其是要紧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现象开展不间断的监督检查。除此之外,还要引导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对懒政怠政的监督检查,从而形成震慑,凝聚合力。

最后,要加大问责力度。切实树立“有错要问责,无为也要问责”的理念,严肃问责各种不作为、懒政、怠政行为,使整治懒政怠政在机关单位形成共识。要注重从教育、民政、财政、农业、卫生、人社等部门以及各执法部门、窗口服务单位排查梳理案件线索,严肃查处一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典型案件。对于袒护包庇的领导或单位部门,坚决予以严肃问责,把压力和责任体现在每个环节,让领导干部不敢掉以轻心,让干部们不敢懒政怠政,让“为官不为”者“如坐针毡”。(五河县纪委监委  赵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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