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黄山区:“二三四”工作法助推巡察整改落实到位

黄山市黄山区委始终将巡察整改督查作为压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提高巡察成果运用实效的有效手段,切实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坚持“二个导向”,坚持问题导向,要求被巡察单位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条梳理分析原因,找准痛点,有的放矢地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清单台账,逐条对照整改,逐项对账销号。坚持效果导向,要求被巡察单位不仅要彻底整改问题,也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既有治标之举,又有治本之策,构建长效管理和风险防范机制,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检验巡察成果。

采取“三种方式”,听取“一把手”汇报,着重了解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情况,掌握被巡察单位的巡察整改进度和下一步整改工作计划。查阅整改资料,一查整改方案制定、会议研究、信息宣传、资料整理等巡察整改基础性工作情况;二查“六个围绕”方面巡察反馈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三查立行立改落实情况;四查建章立制,了解新建完善制度情况。现场当面反馈,针对督查情况,一针见血地指出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帮助理清整改工作思路,改进整改措施。

抓好“四个后续”,形成督查通报。对所有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找出共性问题,点出个性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开展整改约谈。对整改责任分解不到位、整改措施不扎实、整改进度滞后的,由区委主要负责人和区纪委监委领导会同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进一步压实责任,促进整改;纳入年度考核。将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形成良好的工作导向,进一步深化巡察效果。组织巡察“回头看”。将巡察“回头看”列入区委巡察工作计划,通过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全面了解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对没见底的问题“再督促”,对没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形成持续震慑效果。(黄山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