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基层党组织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建立健全防范基层“微腐败”的长效机制,铜陵市郊区近期在全区开展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专项检查,共收到问题线索4个,处理1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人。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执纪问责。重点检查2016年以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落实扶贫领域结对帮扶工作、民生资金使用管理、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遵纪守法、窗口行业和领域遵纪守法、整治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基层干部发展亲属入党、村级资源交易回避制度执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等九个方面突出问题,特别是对极少数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要集中力量,从严从快严肃查处,严格惩戒问责,形成高压态势。
强化责任意识,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一案双查”办法,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对各有关单位推进工作不力,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纪检监察组织压案不查、有责不追的,相关职能部门搞形式、搞变通、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追责,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对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发生,群众反强烈,但当地党委政府和纪检部门听之任之,既不严肃查处,又不主动摸排上报的,将严肃问责,不仅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政府的一岗双责责任,同时追究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
完善工作机制,及时上报线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灵活采取多种监督检查手段。第一阶段各乡镇办和区直有关单位,自行开展检查,全面摸排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仔细甄别核实,按照“见人、见项目、见资金”的要求,摸排出具体问题线索实行月报告制度。第二阶段区纪委监委将联合区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采取交叉抽调人员交叉互查的方式,组建检查组,通过查看账务、审计资料,明查暗访和个别谈话等形式开展检查,对乡镇办的检查延伸至村(居、社区)。对问题集中,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纳入上级机关督办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进行重点督办,限期办结。(铜陵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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