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廉政时评】讲忠诚,必须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

时间:2018-07-31 14:0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廉政时评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天下至德,莫大于忠”。忠诚,是一种品格、一种信仰,也是一种作风养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党绝对忠诚要害在“绝对”两个字,就是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对党忠诚,必须体现到对党的信仰的忠诚上,必须体现到对党组织的忠诚上,必须体现到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忠诚上。

在革命战争年代,对党忠诚,就是为党的事业抛头颅、洒热血,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到了如今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面对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就越需要彰显主流价值,奏响对党忠诚的时代主旋律。

然而,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有些党员干部尤其一些领导干部往往忽视的就是对党的忠诚,忽视了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如鲁炜、陈树隆、杨振超、周春雨等人都把“忠”字挂在嘴边,整天口号喊得比谁都响,调门显得比谁都高,但一到现实中就变形走样、自行其是。这就是典型的“伪忠诚”,不仅极大损害了党的形象,也严重破坏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血淋淋地教训时刻警醒我们,对党忠诚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不是有条件的而是无条件的,不能有丝毫杂质、不能有丝毫动摇。

讲忠诚,必须把握绝对忠诚的本质要求。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事业,把忠诚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岗位职责,把忠诚作为指引一切工作的行动指南,切实推动忠诚在内心深入开花结果、落地生根。在日常督查工作中,少数单位仍然存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作为、不会作为的极个别现象,一些领导干部中仍有“两面人”的现象。有的当领导面汇报工作是一套、背后又是一套,甚至于光说不练;有的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不做,要求别人遵守的自己带头违反;有的对上对下不一致,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欺上瞒下,以至于连领导都敢骗,不仅严重损害地方经济利益,更严重的是对党、对领导不忠诚。

讲忠诚,必须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正确价值取向不是一味的愚忠,也不是无原则的服从,而是要在明事理、顾大局的前提下,对正确的决定和正义的事情坚持原则,帮上一把,推动把事情办得更好、更实、更有效。忠诚的本质,是对内心深处充分肯定的事情的服从,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具体体现。新时代有许多新诱惑,党员干部必须要有极强的执政定力,把对党忠诚表现在始终在党言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的具体行动中。

讲忠诚,必须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党员干部往往忽视对党的忠诚,就忽视在对人民群众的存在意义这个本质问题上,必须坚决纠正的。同时,正确的为民服务观不是先天形成的,而是后天培养的,包括入党的动机也是在受到环境的影响作用形成的。党员干部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手中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不是一句空话,没有人民的支持和拥护,也就没有我们的党,我们的党也就不会在97年的风雨中从一个胜利到另一个胜利,也就不会从建党初期由几十名党员发展壮大成为拥有8900多万党员的世界第一大政党。党如果不发展壮大,也就不会成为新时代带领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核心,也就不会实现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党也就会消亡。中国向来是一个团结的民族,生死存亡关头,人民总是站在一起,筑起铜墙铁壁,“共产党员,跟我上”,无论战争年代、还是抗洪、抗震关键时刻,一个党代表就能用沙哑的嗓子,喊出民众的心声,彰显党员本色。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