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时间:2018-07-27 11:0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派驻机构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按照省委、省纪委统一部署,为深入推进“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省纪委监委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组织专题学习《严重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忏悔录选编》和《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

会议要求,要贯彻落实李锦斌书记和刘惠书记的指示要求,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一是思想上要有“取”有“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对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忠诚可靠、忠诚坚定、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要入脑入心,作为党的“纪律部队”和“忠诚卫士”,更要坚决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中,时刻明晰当官与发财的关系就如同孟子所说的鱼和熊掌一样,不可兼得。二是工作上要有“亲”有“清”。纪委监委监督范围扩大,权限更加丰富,经受的考验也更加严峻,在开展工作中能既似一家“亲”,又可“清”如水。“亲”在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执纪问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推动驻在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去的良好成效;“清”在贯彻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接受党组织等各方面的监督,健全完善内部管理体制机制,勇于刀刃向内,防止“灯下黑”,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战斗集体。三是生活上要有“公”有“私”。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多个腐败案件中都存在治家不严、纵容家属的问题,使得本该温暖健康的亲情物质化、利益化,最终走向犯罪的深渊。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更要给父母、孩子及其他亲友树立清正廉洁、公私分明、不搞特权的榜样,同时面临身边人被拉拢、腐蚀、利诱的风险,要多些“婆婆嘴”、常打“预防针”、增强“免疫力”,树立优良的家风。(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

新闻排行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