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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剑指基层“微腐败”提升群众获得感

时间:2018-06-27 14:5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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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党的十九大以来,祁门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持续把惩治“微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

坚持挺纪在前,推动正风反腐覆盖“最后一公里”

“凫峰镇恒峰村村委会原主任李某某虚开发票领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34265元据为己有,并以帮助他人协调木材采伐计划为由,收受劳务费3000元。李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2017年11月,该县查处了党的十九大后“微腐败”第一案,以实际行动释放了惩治腐败一刻不停歇的强烈信号。

党的十九大以来,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惩治基层“蝇贪”上聚焦发力,斩断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黑手”,着力压缩基层“微腐败”生存的空间。

“小路口镇原副主任科员万某某在担任该镇计生专干、计生办主任期间,通过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帮助村民汪某某、叶某某办理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等,收受钱款42000元。万某某受到刑事处罚,2018年4月被开除公职”。……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县共查处党员干部“微腐败”问题8起,处理8人(其中给予纪律处分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有效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一线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

强化精准监督,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决不放过,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县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作出明确部署,把整治扶贫领域“微腐败”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脱贫攻坚的重点在哪里、专项治理的重点就在哪里。

紧盯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做到露头就打、寸步不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拳出击,对胆敢向扶贫资金“动奶酪”的严惩不贷——县教育局电化教育馆原馆长郑服团为他人在投标承建农村薄弱学校校舍改造教育扶贫项目中提供帮助和便利,收受他人现金35.65万元及价值0.82万元的手机、电脑等物品,受到刑事处罚,2017年12月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县文广新局副局长鲁某某在担任金字牌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期间,在其表弟危房改造资金拨付过程中多拨付0.7万元,并违规领取了该笔资金,此外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在向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亮剑”的同时,坚决向扶贫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说不”,严肃查纠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正之风——祁红乡祁源村扶贫工作队副队长查某某、平里镇贵溪村扶贫工作队副队长方某某驻村工作时间较少,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县人民医院执行健康脱贫政策不到位、未全面落实“一站式结算”和“先诊疗后付费”要求,该院主要负责人受到诫勉谈话问责……。通过纠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实现以好的作风保障脱贫攻坚取得好的效果。

党的十九大以来,该县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6起,处理6人(其中给予纪律处分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通过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借助巡察利剑,聚焦“微腐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党的十九大以来,该县进一步聚焦政治巡察定位,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靶向监督,力求精准发现、精准惩处、精准施治。

针对市委专项巡察移交和本县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坚持优先处置、快查快处,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共查处“微腐败”问题4起,处理6人,立案正在处理的5起5人,彰显了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在党的十九大后首轮巡察中,打出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综合拳”,奔着问题而去,强化定点突破,综合运用受理举报、个别谈话、走访调研等方式,发挥反腐“巡警”作用,着力发现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问题,深挖细查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行为,共发现“微腐败”问题线索9件,形成了有力震慑。

今年以来,积极配合全市医疗卫生和脱贫攻坚“两个领域” 区县交叉专项巡察,对巡察组“边巡边交”的腐败问题线索,严格依规依纪核查处置,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微腐败’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危害性极大,严重啃食群众获得感,损害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必须始终保持从严惩治高压态势,决不能姑息手软、养痈遗患。同时要注重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探索建立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遏制‘微腐败’问题潜滋暗长,为推动反腐败斗争从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奠定坚实基础”。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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