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含山县出台《关于规范村级“零招待”和涉农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村级招待费和涉农补助资金的使用提出“七严禁”要求,即:严禁以任何名义利用公款到经营性饭店吃喝;严禁公款购买烟酒;严禁县镇干部在村食堂就餐(驻村工作除外);严禁以任何形式转嫁招待费;严禁以村组干部或其他人员名义申领已被挖压、征用、占用耕地地力保护款和征迁补偿款以及未发包租赁的集体资源国家涉农补助资金;严禁利用大小田亩制差别、“阴阳合同”等形式套取、截留各种涉农补偿、补助资金或村级资产资源发包租赁收入;严禁村级集体性收入等各类资金打入村组干部或其他个人账户;村级账户不得接受村组干部或其他人员保管的因套取、截留形成的各项违规收入。
该通知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近年来基层村级党员干部违规违纪情况,针对当前基层村级权力监督约束松弛,村务公开不规范、不经常,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严格,村级财务监管不力等问题提出“七严禁”,明确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从严从重处理,一律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将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及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对顶风违纪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该通知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下发,将进一步规范村级“零招待”和各类涉农补助资金管理,有效防止各类截留私分、克扣挪用、利用集体资金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不断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净化优化基层政治生态环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马鞍山市纪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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