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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 “四举措”筑牢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基础

时间:2018-05-24 15:2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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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派驻纪检监察组组建以后,立即与综合监督单位沟通对接,尽快履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纪检、监察职能。

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织人员学习三《条例》、两《准则》和一《规则》以及《党章》和《监察法》等党纪法规,不断加大政策理论水平学习力度,及时提高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适应新形势下新工作岗位的业务能力。

建立纪检监察联络员制度。要求各综合监督单位,在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为纪检监察工作分管领导的基础上,推荐一名政治业务素质高的同志担任纪检监察联络员,负责做好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联系和本单位纪检监察相关日常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工作交流群,要求各综合监督单位分管纪检监察的领导、联络员和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加入工作交流群,畅通信息交流和沟通渠道,提高工作效率。

明确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的关系。要求综合监督单位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明确相关机构承担本部门教育、制度、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派驻机构要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摸清综合监督单位基本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详细了解负责综合监督的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组成、工作职能、纪检监察工作机构设置和工作开展等情况,并要求各综合监督单位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梳理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加强全体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淮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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