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青阳县经信委原党组成员、主任科员罗昌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18-05-21 11:1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县处级干部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日前,经中共青阳县委批准,中共青阳县纪委、青阳县监察委员会对青阳县经信委原党组成员、主任科员罗昌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罗昌和违反政治纪律,掩盖违纪违法事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企业安排的宴请和旅游;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罗昌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法纪意识淡漠,政商关系“亲清”不分,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青阳县委批准,中共青阳县纪委、青阳县监察委员会给予罗昌和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池州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