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信访举报“三转”要求,厘清职能职责,集中精力抓好主业、履行好主责,加大信访举报件交办工作力度,切实把检举控告受理好、办到位,促进信访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分流处置到位。对受理的信访举报件,及时登记录入,认真分析研判后立即提交领导批示,按规定分流处理,确保信访举报件零暂存。2018年1-4月份,共受理信访举报338件,转相关职能室48件,转县区251件,转市直及其他相关部门39件。
筛选排查到位。围绕重点工作部署,特别是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线索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加强筛选排查,防止有价值的信访线索从手中流失,为审查调查和问责追责打好基础。2018年以来,向案管室移送问题线索40余件。
跟踪督办到位。建立信访交办件问题台账,对照办理时限进行跟踪督办,及时掌握办理进度。实行信访举报交办件办理回告制度,承办单位在结案前,必须先报信访室预审把关,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结案手续。2018年以来,交办信访举报4件,现场督办2次,目前均在办理之中。(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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