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区管干部的监督管理,全程记录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痕迹,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体检关”,去年8月以来,滁州市南谯区为560名科级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通过建好用活廉政档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主动适应新时代下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
出台管理办法,明确建档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市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规定,2017年8月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档案局联合印发了《南谯区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从制定依据、建档对象、档案内容、档案管理、收集归档、调阅程序、使用目的、保密制度、责任追究等9个方面明确了廉政档案管理的具体内容。
锁定建档对象,规范档案内容。明确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档对象为全区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商联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事业中的乡科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实行“一人一档”,建档内容包括基本信息、述责述廉、约谈函询、追责问责等12个方面。
完善收集机制,按时有序推进。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档案收集、查阅、登记等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填报《廉政档案基本信息登记表》。每月25日前,区纪委机关相关室(部)将工作中收集的领导干部廉政问题相关材料送交党风政风监督室归档。每季度25日前,区委组织部将领导干部任免文件和诫勉材料送交区纪委归档。
严格规范管理,强化保密意识。设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基本信息登记表、材料移交登记表等四种表格,客观、真实、规范登记档案材料,安排专人对档案材料集中整理,专柜存放。严格调阅查阅手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摘录、拍摄、复印、涂改、圈化、抽取、撤换档案材料。对档案管理中发生的瞒报、漏报、失密、泄密等失职渎职行为,严格追究责任。
强化结果运用,实时监督问责。严把“廉政体检关”,变“死档案”为“活材料”,为分析全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提供第一手资料。去年以来,开展区管干部廉政审查560人(次),回复评先评优意见58条、提拔重用意见43条,有2人因廉政档案审查没通过不予提拔使用,对廉情发生变化的12名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其中提醒谈话8人,诫勉谈话4人,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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