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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 从一则成语说起

时间:2018-04-26 09:0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清风苑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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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意思说的是不要认为坏事较小就去做它,不要认为好事较小就不去做它。这是三国时期刘备去世前给其子刘禅的遗诏中的话,原句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唯贤唯德,能服于人。”目的是劝勉他要进德修业,有所作为。好事要从小事做起,积小成大,也可成大事;坏事也要从小事开始防范,否则积少成多,也会坏了大事。所以,不要因为小事情好处不多而不做,小善积多了就成为利天下的大善,而小恶积多了则“足以乱国家”。

这句话讲的是做人的道理,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小事小节中有党性、有原则、有人格。今年3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多积尺寸之功。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锤炼作风,严于修身律己,才能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许许多多的小事小节,因其小而往往容易被人忽视忽略,但有时作用和影响却并不小。古今中外有很多关于这方面的教训,中国有“堤溃蚁孔、 气泄针芒”之说。国外也有因一枚铁钉的小事输掉整场战争的典故,十五世纪的波斯沃斯战役中,英国国王理查三世因所乘战马的马蹄铁未能钉好,于战争关键之时跌翻在地,为敌所俘,战局因之而败。教训一再警示告诫世人,勿以事小而轻忽,细节决定成败。

由此想到持续开展的作风建设也是如此,遵规守纪不能抓大放小,必须永远在路上,因为作风连着党风政风、影响民风。如若忽略小事小节,甚至对本应该引起注意的问题视而不见,就易埋下隐患、留下祸根。如一些人看来不以为然、极不起眼的公款吃喝等“小事小节”,但在群众眼里就是损害党的形象的大问题。数据显示:2018年3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3516起之多。可见,在如此高压态势的持续正风肃纪之下,仍还有人顶风违纪,不以为然,以身触线。故而诸如此类“小事小节”不容忽视。

其实,小事小节是锤炼作风的最好平台。良好作风不是与生俱来,而是不懈锤炼的结果。如果能够在平时工作、生活、做事当中养成以审慎的眼光来对待小事小节,牢记刘备诫子成语的态度,严格一言一行,从每项工作抓起,形成良好习惯,就能练就过硬作风。反之如若以马虎的态度对待小事小节,甚至以“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将纪律规矩抛之脑后,则很可能会栽大跟头。从质量转化互变的角度看,这次越过了党纪红线,下次就有可能触碰法律底线,真到了南墙根上再想回头,就悔之晚矣!

如此来看,刘备的诫子之言,对于今天的我们仍具极大的警示:小事小节不可忽视,也忽视不得。严实慎对小事小节,从小事做起、从小节抓起,砥砺党性、坚守原则、培养人格。 从“严”才有抓手,抓“实”才有内容,遵纪守法才会逐渐由“如履薄冰”变为“发乎自然”。(淮南市纪委监委 程晋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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