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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史今读】朱元璋反贪的历史镜鉴

时间:2018-04-17 08:2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廉史今读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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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天历元年(1328年),朱元璋出生于钟离之东乡(明代泗州盱眙县太平乡赵府村,今安徽省明光市明光街道办事处赵府村)一个贫苦农民家庭,从小放过牛、讨过饭、当过小和尚,深切了解老百姓的疾苦。因此朱元璋是历代帝王中对贪污腐败最深恶痛绝的一个,向来对贪腐行为嫉恶如仇。在两千多年中国封建王朝历史上,大明王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反贪决心最大、力度最强、措施最多、惩罚最严,从而在中国反贪历史画卷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朱元璋反贪的历史功绩主要表现在以下十个方面:

倡廉防贪。“四菜一汤”,即一餐四样菜一碗汤,相传为明太祖朱元璋为整治达官贵人穷奢极欲而首倡。从此,“四菜一汤”的规矩便从宫廷传到了民间,成了人们待客标准。节俭倡廉反映了朱元璋反贪必先防贪的远见。

造字禁贪。朱元璋因反贪而发明的大写数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沿用至今。

识空肃贪。为防止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之风蔓延,朱元璋就发出诏令,严厉处罚所有使用空印的人,凡是长官主印者一律处死,凡是牵连到空印案里的佐贰官吏等人,一律杖责一百,发配边地充军。

峻法治贪。他颁布的《大明律》,还专设《受赃》一章。之后,又陆续颁布了《大诰》、《大诰续篇》、《大诰三篇》等法律,做到反贪有法可依。为告诫警示官员,朱元璋还把亲自制作的千古一绝的《大诰》作为反腐教本,自上而下兴起强制性的深入地灌输反腐理念,将《大诰》内容贯彻到每一个官员和老百姓中间,使其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重刑儆贪。他颁布的律法都得到了有效实施,采用的刑罚手段极为严厉,其残酷程度骇人听闻。许多贪官受到了凌迟、腰斩、阉割、钩肠、剁指、断手、砍脚、挑筋等残酷刑罚,最骇人的刑罚当属洪武年间刚颁布实施的“剥皮实草”这一独创刑罚。

全民捉贪。全民捉贪,就是让天下没有贪官污吏的藏身之处。朱元璋在《大诰》中规定,普通百姓可以将贪官污吏“绑缚赴京治罪”。洪武十九年,朱元璋布告天下,在他的王土之上,每一个百姓都可以冲进官府,捉拿他所不满意的腐败污吏。

灭亲震贪。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朱元璋为要整顿官场秩序,澄清吏治,巩固大明政权,将私情置之度外,大义灭亲,毫不犹豫地将违法犯罪的胞侄朱文正、驸马欧阳伦赐死。

奖廉戒贪。综观朱元璋的整个帝王生涯,一手抓倡廉,一手抓戒贪,是他始终坚持的反贪策略,奖廉戒贪是他一贯的治国理念。

专门反贪。专门反贪,是朱元璋的反贪的重要手段。洪武十五年(公元 1382 年),朱元璋决定设立专门的反贪机构设——御用拱卫司,直属皇帝,专门负责侦查、缉捕贪官污吏,后逐渐演化为“锦衣卫”,成为明朝宦官专权的工具。为反贪,朱元璋甚至始创特务政治,让特务们监督朝廷官员。不仅如此,他甚至不惜让废人——太监们也参与了反贪。

彻底惩贪。有学者估算,在朱元璋当政的31年中,大约有10万到15万贪官人头落地,为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杀戮贪官最多的皇帝。当时,全国13个布政使司以下的官员很少能够满任,大部分中途被杀掉。惩贪务尽是朱元璋反贪一大特色。

明太祖朱元璋目睹元朝官吏的腐败,惧于农民起义的威力,在明初采取制定酷律、加强教化、整顿吏治、严厉查处、强化监督等一系列反贪治赃措施和方法对当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有一定的启示。朱元璋反贪的经验与教训在许多方面值得我们吸取与借鉴。

朱元璋当皇帝当到第18个年头,曾发出如下喟叹:朕自即位以来,法古命官,布列华夷,岂期擢用之时,并效忠贞,任用俱久,俱系奸贪。朱元璋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提拔重用的人,当官久了,都成奸贪之人了。由于封建专制本身的因素,朱元璋所进行的反贪也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归根到底,在封建土地私有和封建专制的情况下,要想彻底解决吏治腐败是不可能的。当代著名学者王曾瑜先生曾指出,中国传统政治的最大特色便是专制和腐败,专制必然滋生腐败,而腐败又必然依赖专制。从本质上说,封建专制制度是滋生贪污腐败的最直接的政治根源与社会肌体,因此尽管朱元璋对于惩治贪污和防治腐败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但是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只能取得部分和阶段性的成果,明朝同样没有跳出“人亡政息”的历史周期律。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消除存量、遏制增量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必须推进标本兼治,靠加大惩治力度,形成持续震慑,巩固不敢腐;靠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不能腐;靠坚定理想信念宗旨,选对人用好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强化不想腐,打破历史周期律的魔咒,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明光纪委监委 贡发芹 贡发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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