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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屯溪: 提升信访履职能效 服务监督执纪问责

时间:2018-04-10 15:4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信访举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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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黄山市屯溪区纪委监委适应监察体制改革试点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提升信访履职能效,服务监督执纪问责。1-3月份共受理信访举报件26件,同比下降21.2%。

拓宽渠道,确保畅通。在区政务大楼一楼设置纪委信访接待室,按要求进行升级改造,方便群众来访;增添移动电话与12388进行捆绑,确保全天候全时段人工接听;积极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配合,完善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机制。

规范受理,聚焦主业。厘清监察体制改革后检举举报工作的受理对象、受理范围、职责边界,对群众来访来电,一律在认真甄别信访内容及主要诉求的基础上,向群众宣讲纪委监委的业务受理范围,对业务范围内的,严格依法依规受理;对业务范围外的,引导信访人到相关部门反映或移送主责部门处理。1-3月份共受理信访举报件26件,同比下降21.2%,业务外4件,同比下降69.2%。

规范办理,全程流痕。按照“当天受理当天打单、三日内领导签批完毕、五日内分流到承办单位”的原则,对信访件进行筛选,重点筛选扶贫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打黑除恶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由信访室提出处置意见,经主管领导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批示后,进入规范核查程序,确保信访举报件的接受、登记、存储、流转、办理等各个环节流程规范清晰,做到每个信访件从受理到办结的整个过程都有详细记载,全程留痕。

强化督办,限时办结。认真对照管理台账,严格对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及时跟进督办,对上级交办、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举报件实行委领导包案制,重点督查督办;对即将到期的信访件采取电话督办、发函督办、现场督办等方式督促办理。办结文书严格实行“三查一审”制,即审具体内容、审文书格式、审调查结果、查反馈回复,对举报事实未查清、实名举报未反馈的一律退回重办,切实提高信访件办理实效。(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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