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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全覆盖”呼唤接受监督的自觉

时间:2018-03-25 11:2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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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一夜清香发,散作乾坤万里春。”

伴随全国“两会”的胜利闭幕,一张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天网”织密织牢,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顶层设计落地生根,反腐败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实现“双剑合璧”,在这浑然铸就。

就反腐败监督而言,开展积极的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则是“全覆盖”应有的题中之意。构建“全覆盖”的监察监督体系,是保证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加强廉政建设,尽量少犯或不犯错误的有效措施,这是对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关心和爱护。

“要完善监督制度,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既加强党的自我监督,又加强对国家机器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于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来说,关键是要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

早在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在论述巴黎公社原则时,就提出在权力机构服务的公职人员要“经常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邓小平同志也曾经指出“我们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当然也要有监督、有约束。”作为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人民公仆,只有自觉接受监督,才能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真正把手中权力用于为民服务,才能严于律己、清正廉洁,防止和避免发生重大失误。不受监督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无数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反复证明了的。

然而,一些人把监督看成可怕的字眼,有畏惧和反感情绪,不愿被监督或排斥监督。他们有的过于自信,自以为能够“慎独”,有免疫功能和自制力,对监督不以为然;有的视监督为施展个人权威的障碍,听到不同意见就来气、就上火,认为和自己过不去;还有的做表面文章,把监督当作装饰和盆景,嘴上说的很动听,实际做的不走心。这种种讳疾忌医,不能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现,任其发展下去,必然变的唯我独尊,养成主观主义的不良风气,损害党和人民的事业,有些人犯错误,受到法律制裁,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失去了监督。

开展监督有多种形式,无论是党内监督、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还是舆论监督,关键还在于本人有接受监督的诚意,只有把党和人民事业放在第一位,才会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和批评。

接受监督,就要能听得进逆耳的话。在有些人看来,这样做会“丢面子”、“失威信”。其实不然,俗话说“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严格的监督和严肃的批评意见虽然不中听,但对人有益无害,如果因为逆耳听不进、苦口吃不下,必然延误病情。三国关羽臂中毒箭,接受“刮骨疗毒”,虽一时疼痛,但箭伤很快治愈;而曹操讳疾忌医,一辈子也没能治愈“头风病”的病根。接受监督,就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刮骨疗毒”的勇气,在自觉接受中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能否自觉接受监督,关键看行动。一方面要始终把自己置于监督之下,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办事。另一方面要本着闻过则喜的心态,乐意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和批评,尤其是对那些直来直去“炮筒子”、“直性头”的快人快语,要热情欢迎,诚恳接受。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再好的改革举措、再科学的顶层设计、再优化的体制机制,都要靠人去实现、去完成,监察“全覆盖”需要有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唯有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应有的姿态和担当,自觉接受监督,才能永葆清正廉洁政治本色。(陈孝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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