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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学习贯彻监察法 用好“留置”措施

时间:2018-03-22 19:3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宣传教育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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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安徽纪检监察网站发布一则消息:“休宁县璜尖乡人大主席项振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是黄山市休宁县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后办理的留置第一案,彰显了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的信心和决心。

据悉,全面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休宁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进一步厘清职能,着力抓好机构、职能、队伍深度融合,严格落实执纪审查立案、案件审理处置等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建立问题线索处置综合运用机制,规范行使监察权力。认真学习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草案),强化县委巡察结果运用,加大对违纪问题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查处力度,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抓好纪法衔接,确保监委有力有效履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释放出“1+1>2”的改革效应。

2018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当日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反腐败国家立法,是国家强化对公权力监督的重大制度创新,为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下一步,休宁县纪委监委将组织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带头加强监察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树立宪法意识,增强法治思维,依法规范履职、强化自我监督,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三项监察职责,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坚决查办违纪违法腐败行为,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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