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宁国:通报一起“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典型问题

时间:2018-03-12 15:1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宁国市林业局宁墩林业站站长邹贤江等4人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等问题。2016年8月至2017年11月,宁国市林业局宁墩林业站站长邹贤江、梅林林业站站长胡小刚、霞西林业站站长马刘斌、中溪林业站站长卫平文等4人未按要求严格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严禁“乱伐乱种”决策部署,致使辖区内生态环境受到一定程度破坏,负有监管不力责任。2018年3月,宁国市纪委给予邹贤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胡小刚、马刘斌、卫平文3人党内警告处分。(宣城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