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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严查“微权力” 严惩“微腐败”

时间:2018-02-24 10:3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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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曹庄镇酒店张庄村党总支原委员、村委会主任吴立新利用职务便利,在明知村民张某某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安排张某某以本人名义申请危房改造,致使张某某户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资金4000元;2012年至2017年间,吴立新利用职务便利,先后10次违规领取救灾资金共计3400元,被其用于个人家庭开支。2018年1月,吴立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这是砀山县纪委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坚持“零容忍”,发挥以案警示,强化震慑作用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砀山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的部署,围绕本地区扶贫领域中的突出问题从入户核查、异地抽查到专项巡察,一环套着一环,一锤接着一锤,严惩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精准发力、精准监督,为推进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对扶贫领域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等各类作风问题,我们要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坚持露头就打,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确保党的好政策落到实处,增强群众的获得感。”砀山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砀山县针对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结合常规巡察对个别村扶贫工作专题解剖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驻村工作队和镇村干部履责不力、作风不实、帮扶措施不精准等方面,采取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接进村入户,对贫困户及扶贫资金受益对象进行实地走访,当面核查有关情况等方式,组织开展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危房改造和“双包”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巡察。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的开展,真正让群众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得到实惠,保障扶贫领域各项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得以贯彻落实,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宿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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