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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守住监督执纪的“第一道防线”

时间:2018-02-24 09:2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清风苑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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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陈主任代表县纪委监委对你进行诫勉谈话。前不久,我们根据市委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对以下问题……” 大雪初晴后的一个下午,县监委成立后的第一次诫勉谈话就这样开始了。

谈话对象是一名乡镇党委委员,在一次赴辖区村开展中心工作过程中,因路程遥远午间就在村里用工作餐。期间,部分村干部及其他参与就餐人员饮用了一瓶白酒,当事人当场未予以严厉制止纠正。事发后,纪检部门对参与工作日午间饮酒的村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给与了相应纪律处分,此次的谈话对象也因履行主体监督责任不到位而被问责。

“对村干部工作日饮酒一事,请谈谈你的认识。“

“工作日饮酒是不对,但我自己又没参加喝,他们要喝我也不好拦着……”对方说起此事,语气仍很激动。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其中就包括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的的监督。你身为一名党委委员,在履职过程中纪律意识淡薄,好人主义作祟。”我们将相关纪律法规条文一一向他阐明。鉴于他的认识和态度,我们又进一步耐心向他摆事实,讲规定,阐明利害关系,循循善诱之下,起初情绪激动的谈话对象逐渐平静下来:“今天问责的板子实实在在打在身上,才明白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党委的主要职责。我自己对主体责任认识不够到位,对干部管理不够严格,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对方的话让我长舒了一口气。转隶之前,我多年在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一线工作,习惯了高举法律惩腐利剑,把涉嫌犯罪的腐败分子一个个绳之以法。办案之余,在为一个个身边的党员领导干部蜕变堕落而痛心惋惜的同时,我也曾深思过如何才能防病于未萌、治病于初起,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随着角色变化,耳熏目染,让我逐渐对为什么纪严于法,为什么要把纪律挺在前面,都有了深刻理解。今天的谈话就是积极践行“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一次生动诠释。

“你们说的道理,我懂了,给我组织处理,我服,今后我既要严格要求自己,更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避免更多的干部‘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这名乡镇党委委员连声感叹。

守住监督执纪的“第一道防线”,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既是对干部的严管,更是对干部的厚爱。相信这样的组织处理是有力度的,也是有温度的。谈话结束,透过玻璃窗望去,室外的满眼冰雪在冬日阳光下也开始渐渐融化开来。(霍山县纪委、县监委 王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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