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泾县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2018年第一次工作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政法委《关于印发<关于统筹指导政法机关支持配合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成员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作了交流发言,审议通过了《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2018年工作计划》和《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关于支持配合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反腐败工作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不断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总体要求,健全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成员单位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各负其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锲而不舍纠四风,有力地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会议强调,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履行党委(党组)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反腐败协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听取工作情况和汇报、分析形势、研究问题、督促落实。要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和查办案件过程中的协作配合制度,尤其要把配合做好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对工作不力或失职失察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宣城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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