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检验工作成效,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2018年1月9日,太和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工作,2月11日,考核工作圆满结束。
县委高度重视,县委常委既“挂帅”又“亲征”。县委专门组织开展考核工作培训,印发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实现安排部署统一、思想认识统一、考核标准统一。县委常委亲力亲为,全程参加,县委书记任第一考核组组长,亲自参加考核并作考核动员讲话,其他县委常委任各小组组长并带队参加考核工作。
分组开展考核,实现考核对象全覆盖。县委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抽调60多名业务上的精兵强将,成立8个考核工作小组,分组实施考核,对31个乡镇、开发区和76个县直单位开展考核,基本实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对象全覆盖。
考核标准统一,考核方式科学。按照考核方案要求,考核标准统一制定,提前印发;考核内容包括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等,具体内容包括十几项指标。考核实行分类考核,对乡镇、设纪检组的县直单位、未设纪检组的县直单位分别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采取查阅资料、重点工作考评、民主测评、县人大和县政协综合考评,最后综合评定,确定等次。
全过程接受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为确保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邀请县人大常委、县政协常委全程监督各小组考核工作。县纪委先后召开3次专题调度会,对考核工作纪律、评分依据标准等反复强调安排,有效防止各小组间分数畸高畸低现象,并成立复核工作小组,对各小组的考核结果再考核、再复核,确保考核公开公平公正。
排名客观公正,考核结果全面运用。考核排名和结果经县纪委常委会、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纳入全县大党建考核内容。县委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对考核后三位的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诫勉谈话或提醒谈话,并要求相关单位抓好问题整改,针对考核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求补差补缺,务必整改到位,县纪委牵头做好整改“回头看”工作。(阜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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